根据广东江门2020年《江门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(修订)》的政策要求,分为亲属投靠入户、人才引进入户、居住就业创业入户等八种方式,在江门市无自有合法产权的申请人,可落户在就业单位、社区公共集体户,也可落户在亲属、朋友家庭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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